凌晨突擊“老賴” 執行彰顯成效
——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成功解決一起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
金山網訊 近日,鎮江經濟開發區法院執行局通過凌晨執行行動,拘傳到兩名涉金融類借款糾紛案的“老賴”。兩名被執行人于當日湊足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計22.2萬余元交至法院,案件得以解決。
據悉,2015年6月陶某、魏某與某銀行新區支行簽訂《農戶借款合同》一份,約定陶某作為借款人借款20萬元,期限為12個月,由魏某為陶某提供擔保,承擔連帶責任。2016年11月初,因陶某、魏某未按期還款,銀行將其訴至開發區法院,經法院判決,陶某和魏某應支付銀行本金及利息共計22.2萬余元。
判決生效后,陶某和魏某依然沒有還款。今年6月,銀行申請強制執行。通過執行查詢系統發現兩人名下無銀行存款,執行法官曹涌第一時間與兩被執行人聯系,但陶某和魏某相互推諉拒絕還款。陶某稱,自己和魏某是親戚關系,之前以自己的名義向銀行借款20萬元,實際是用于魏某家的公司生產經營,早已交付魏某投入公司運作。而魏某則稱,她只是借款合同的擔保人,依法承擔擔保責任,應由陶某先還款,不足部分才由她償還。兩位被執行人都拒不履行還款義務,案件陷入僵局。
在開發區法院常規開展的“‘老賴’每周見”凌晨執行活動中,當天凌晨法院干警敲開了被執行人的家門,將本案的兩名被執行人強制帶到法院。曹法官耐心地做兩人的思想工作,告誡他們,案件判決已經生效,如果拒不履行義務,將依法采取強制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責任。曹法官還向魏某釋明,雖然她只是本案的擔保人,但是依據法律規定,她需要對該筆款項承擔連帶還款責任。魏某感受到了法律的壓力,立刻聯系她的親戚朋友,于當日湊足了22.2萬余元交至法院,此案得以順利解決。
“開發區法院對我行案件高度重視,采取凌晨突擊的形式有效地震懾了老賴,為我行及時追回借款,是人民利益的捍衛者。”案子執行結束后,銀行工作人員向曹涌法官送來錦旗表示感謝。(通訊員 任偲佳)
責任編輯:董禮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