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一名涉惡勢力成員投案自首 丹徒法院當庭宣判
金山網訊 9月4日上午,丹徒法院依法對被告人許某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涉惡勢力犯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,十余名區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到場旁聽庭審。
經法院審理查明,被告人許某系“二•七”案件中以方某為首要分子的惡勢力犯罪集團成員,今年4月底,迫于掃黑除惡高壓態勢投案自首。2016年6月開始,方某(已判刑)為經營高利貸業務達到非法斂財的目的,糾集杜某、張某(均已判刑)等人壯大聲勢,逐漸形成以方某為首要分子,以杜某、張某為骨干,以沈某、毛某、董某(均已判刑)、被告人許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。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間,該集團在鎮江新區、京口區、丹徒區等地,共實施聚眾斗毆、尋釁滋事違法犯罪行為6起,擾亂了當地正常的經濟、社會生活秩序,造成了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許某持械聚眾斗毆,破壞社會公共秩序,且伙同他人有組織地采用滋擾、糾纏等手段擾亂正常的工作、生活秩序,使他人產生心理恐懼、心理強制,情節惡劣,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,分別構成聚眾斗毆罪和尋釁滋事罪。遂根據被告人許某的犯罪事實、犯罪的性質、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,法院依法數罪并罰,決定執行其有期徒刑二年。(董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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