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代陶樓揭秘鎮江地區百姓生活場景

廡殿式頂雙層灰陶樓

灰陶雞屋
“明犯強漢者,雖遠必誅”,兩千年后的今天,我們仍能從這霸氣的話語中讀出當時大漢帝國的輝煌。漢代是秦朝之后的大一統王朝,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藝術在當時均發展到了一個高峰。經濟的發展使社會的物質財富日益增加,至漢武帝時已是“天下殷富,財力有余”了。
漢承秦制,丹徒縣繼秦初推行郡縣制,開始置縣,至西漢時,已發展成為萬戶以上的大縣。標志著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鐵器,此時也得到了普遍使用。東漢豪強地主莊園經濟迅速興起,生前“所起廬舍,皆有重堂高閣”,死后“厚資多藏,器用如生人”,鎮江地區出土的漢代墓葬隨葬明器生動地反映這一社會狀況。
明器的“明”通“冥”,“明器”又稱“冥器”,即“送死之器”“冥中所用之器”,是中國古代墓葬中隨葬的各種模擬與生活生產有關的物品,如盆、杯、家具、農具、手工用具、建筑模型等。文獻中記載“明器”一詞始于戰國。《禮記·檀弓》指出:“古者,明器有形無實,示民不可用”。
明器不同于祭祀之器,其隨葬目的是供墓主之靈在陰間生活所需,是“具其形”的代用品。因為亡靈不能用生者的器具,所以明器必須和生者的用器有別。明器一般用竹、木或陶土制成,從宋代起,紙明器逐漸流行,陶、木等制器漸少。
明器不同于“生活用品”“隨葬用品”和“實用器”,它體形較小、特征明顯,是隨葬制度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。考古發掘資料表明,至少在新石器時代明器已經出現,但是此時喪葬物品以實用器為主,明器為輔。漢代的隨葬品“一方面用鼎、盒、壺等陶禮器隨葬,仍保留著舊葬俗的殘存,另一方面新的封建制度的發展,在葬俗上反映財富多少和生活日用的模型明器開始出現”。
兩漢之際,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化,士階層及豪強地主隊伍急劇增大,新的墓葬制度及禮制儀軌應運而生。墓葬制度發生了由“周制”到“漢制”的變革,漢代的隨葬器物也經歷了由神性到人性,由巫術思維向實用理性過渡的轉型時期,建筑明器是這一歷史轉型期中隨葬器物的典型代表。
建筑明器是古代墓葬中各種各樣表現幾近真實的建筑模型。從考古資料看,秦代的墓葬中就偶有釜、倉的組合明器。到了兩漢時期,“明器”的組合結構發生了一次重要轉變。西漢中后期及王莽時期隨葬品組合增加了倉、灶的組合。至東漢晚期,陶樓開始興起,隨葬品組合以模型明器為主。
漢代陶樓是模仿現實建筑的微縮陶制雕塑,是兩漢之際墓葬禮儀、社會信仰、文化體制、手工藝技術發生轉變的典型建筑明器。作為隨葬明器,陶樓體現了墓葬禮儀的物化結構;作為一種民間手工藝,反映了漢代民間造物藝術的思想觀念與技術水平;同時,它模仿現實中的建筑,是現實建筑形制、技術的鏡像。
陶樓的制作建立在“制器尚象”的觀念之上,建構的是一個死后禮儀空間的擬象,既是社會風俗變遷的產物,又是社會身份地位的表征。從建筑形制上劃分,包括重屋式陶樓、重檐式陶樓以及閣式陶樓;從建筑功能來劃分,包括陶倉樓、陶望樓、陶水榭等。
鎮江博物館收藏的東漢重檐廡殿式雙層陶屋,1974年出土于原高淳縣固城東漢墓,高40厘米、面寬42厘米、進深31厘米。有斗拱,有回廊,為樓式建筑。上下兩層,廡殿式頂。屋頂脊、瓦細致逼真。上層一開間,設窗,窗飾幾何圖案。下層三開間,一門二窗,門兩旁飾鋪首,窗飾幾何圖案。三面回廊,設有欄桿,以一斗二拱支撐屋檐。整個建筑規整,布局合理,代表中國漢代樓閣建筑的典型風格。
寧鎮地區位于亞熱帶氣候的北緣,氣候溫暖多雨,雙層陶屋較大的出檐適宜防潮、防雨水淋濯,符合本地多雨的特色,亦可以防止太陽直射入室。陶樓整體高大,造型逼真,結構嚴謹,制作精巧,是一件精美絕倫的藝術品。
鎮江博物館收藏的東漢灰陶雞屋,高23.5厘米、長31.2厘米,1974年出土于原高淳縣固城東漢墓。硬山式頂,屋面略呈弧度,正面開門、窗,左右山墻各開一窗,下承四柱足。門可以開啟,兩旁各飾一鋪首銜環,頗能反映漢風漢韻。
漢代地面建筑早已湮滅在歷史長河之中,作為體現漢代樓閣建筑式樣的陶樓明器顯得尤為珍貴。比如建筑構造方面,所反映的樓層數、屋頂式樣、脊飾、瓦件、柱梁、斗栱、平座、勾闌等等,提供了比文獻、壁畫和畫像石更為詳細與生動的形象資料,直觀地再現了建筑的形制特征和建造技巧,部分反映了鎮江地區漢代百姓居住的生活場景。
(張劍 馬彥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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