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復中泠泉,造福鎮江百姓

王仁堪像 圖片源于網絡


資料圖
□ 張劍 馬彥如
古城鎮江不僅以“天下第一江山”著稱,金山腳下,還有被譽為“天下第一泉”的中泠泉。泉池南石壁鑲嵌白石碑版,其上陰刻楷書“天下第一泉”,題書人王仁堪,光緒年間任鎮江知府。
金山原為江中小島,中泠泉因此也位于江心。隨著江水北退,金山與陸地連成一體,中泠泉湮沒于淤泥中,不見蹤跡。直到光緒年間,鎮江知府王仁堪到金山視察,始在蘆葦叢中重新找到噴涌的泉眼。于是,王仁堪令人疏浚了中泠泉,并在池周造起石欄,池旁筑起亭榭,并拓地四十畝,構筑土堤,抵擋江水侵蝕,開塘種植荷花、紅菱、楊柳,為鎮江保護了“天下第一泉”這一寶貴文化遺產。
王仁堪(1849年至1893年),字可莊,又字忍庵,號公定,福建閩縣人。祖父王慶云官至工部尚書,他跟隨祖父,勤奮好學,自幼就是學霸,22歲即中舉人,光緒三年(1877年)中殿試金榜第一甲第一名,賜進士及第,授翰林院修撰,入值上書房,行言官之責。因生性耿介,直諫彈劾崇厚擅自簽訂喪權辱國的不平等條約,反對慈禧挪用軍款修建頤和園,遭朝中既得利益者的排擠,兩年后被外放鎮江知府。
雖然在鎮江只為官三年,王仁堪卻造福了一方百姓。
光緒十七年(1891年)王仁堪到任鎮江。不幾日,便遇到了丹陽人民反對外國傳教士殘害嬰兒,奮起毀燒縣城天主教堂的事件,這便是震驚全國的“丹陽教案”。聽到報告,王仁堪親臨現場,聽取多個目擊證人的證詞,深入剖析教案案情,認為教案因流民惡意散播謠言而起,且“火起之后,只顧焚屋泄憤,并未搶洋人一物”,得出焚燒教堂事出有因的結論。“因謠傳而窺探,因窺探而越籬,因越籬而見尸,因見尸而激憤。事前既無糾人尋釁之形,事后復無乘勢搶掠之事。”他對洋人借機提出的無理要求依法依約一一駁回,據理力爭,上奏朝廷以“曲貸愚民之罪,以安眾心;別給撫恤之資,以謝彼族”作為結案結論。
作為鎮江知府,王仁堪兢兢業業,一心為民謀福祉,親自考察民情,制定各種可行的章程細則。他為政堅持從民本出發,綜合調動士大夫、鄉紳、富商等各種社會成員共同參與社會治理,使得鎮江的社會面貌短時間內得到了較大的改善。在他任職鎮江期間,鎮江發生過多起涉洋案件,除教案外,英人梅生私販軍火,被發現后,英國領事只判其監禁,王仁堪認為懲罰較輕,上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論之。洋人忻愛珩遍謁守令,募捐義學,但實際無游歷護照,所謂募捐,實為詐騙國人錢財,王仁堪將他送領事查辦,堅持在中國領土上無照私入內地,應按中國律法定罪。
據《鎮江市志》記載,王仁堪擔任鎮江知府期間,做過多件讓后人銘記的事情。如他發現丹徒崗隴阡陌,水無來源,易遭干旱之苦,于是捐出自己的俸銀,興修水利。同時向親友富商募捐,共捐錢3萬余緡,在丘陵山地挖溝開塘。兩年間共開塘2300多個,溝渠閘坎數以百計。
他在丹徒縣寶堰鎮設寶堰局,疏浚通濟河河段共19段。為振興鎮江教育,他利用私財和部分賑災余款利息,創辦了“南濡學社”,正是鎮江中學的前身。
1892年,鎮江蝗災大作。王仁堪親自在野外督捕,因勞得疾,仍強撐著身體親自巡視,身體力行地踐行著自己的理念。蝗災之后鎮江緊接著旱災告警,災民遍野,王仁堪奏請截留漕米5萬斛,救濟了20多萬饑民。百姓無不感激涕零,視其為再生父母。
王仁堪從律法的角度入手,認為違法必究,執法必嚴,用法律的權威震懾民眾,整頓社會風氣。他命令丹陽縣令嚴查拐賣兒童的人販子,要求嚴懲罪犯;嚴禁“呂宋小票”(當時的一種彩票),他指出呂宋小票“誘詐民財,巧于劫掠,大為地方之害。”勒令城內所有販賣小票的場所,十日之內關門,不得再開。短短三年里,鎮江的社會風氣有了較大改善。
素有疝疾的王仁堪,在艱巨棘手的鎮江任上,已經積勞成疾。光緒十九年,他調任蘇州知府之后,病情開始加重。接管新任才三個月,疝氣大作,去世時年僅45歲。人民聞訃,群集衙署致哀。
王仁堪是晚清極具影響力的人物,無論為文為政,均頗受贊譽。為紀念他在鎮江所作的貢獻,鎮江民眾在中泠泉邊為他建起“王公祠”,并在泉池之南筑起“鑒亭”,取意他的高風亮節,池水可鑒。如今,中泠泉邊,斯人雖去,鑒亭仍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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